为规范和加强大朗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根据《东莞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东莞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大朗镇实际,制定《大朗镇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起始年级招生(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1.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3.积分入学的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需延缓入学的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三)招生办法
1.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公办小学户籍生。按照“依据户籍”、“学区划定”、“相对就近入学”、“协调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类依次招录,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相应安排到镇内各公办小学就读(具体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第一类:申请入读学校对应学区的村(社区)原居民户籍生;
第二类:在申请入读学校对应学区父母具有100%产权房产的本镇户籍生;
第三类:在申请入读学校对应学区父母具有50%或以上的产权房产的本镇户籍生(同一房产当年只能选择产权共有人其中一方申报,不能同时申报);
第四类:家庭在申请入读学校对应学区租住或工作的本镇户籍生。
长幼同校招录安排:①原居民户籍生、房产类户籍生,同一类别下可优先考虑安排同等资格条件的长幼同校入读;②在满足原居民户籍生、房产类户籍生学位后,剩余学位优先安排长幼同校户籍生(含同学区、跨学区)入读,积极协调解决多孩家庭小孩入学接送困难。
当本学区申请报读人数超过对应公办小学的招生计划数时,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按申请人的学区户籍、房产、入户时间等条件分类依次排序优先安排本校,余下超出计划数的其他户籍生原则上统筹调剂至镇内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如出现全镇公办学位不足的情况,将通过政府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解决)。
(2)公办初中户籍生。结合全镇公办学位供给计划数,优先安排长幼同校户籍生,以及按相关政策须优先解决的优待群体,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进入公办学校电脑派位环节的户籍生名单,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均衡分配到镇内两所公办中学(大朗中学、大朗一中);余下未能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户籍生及其他优待群体,按志愿顺序和入户时间等统筹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镇内民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就读。
进入电脑派位环节的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的,可于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3天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调剂(原则上按双胞胎中网上报名号数字较大的学生派位结果进行调剂安排)。
2.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3.积分入学的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大朗镇公办学位供给情况,2026年大朗镇在鸣凤小学一年级提供积分入学名额,不再提供其他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名额。符合入读大朗镇公办学校的积分入学申请人,由镇教育管理中心依次按照总积分高低、依序单项积分高低等条件,依次统筹安排入读鸣凤小学一年级。
(四)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平台”(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10:00—5月13日17:00。
(3)信息填写: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和监护人的基本信息,上传清晰的证件照片(包括但不限于:A.学生户口页;B.监护人户口页;C.学生一寸免冠彩照;D.申请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非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学籍专用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等)。其中,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报名阶段登录招生平台确定“积分方”,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2.网上资料审核
(1)资料初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6年5月27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复核。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6年5月27日10:00-6月2日17:0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3.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10:00-6月3日17:00。初审通过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填报相应的志愿学校。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2)志愿类别:
本镇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本镇户籍学生(申请积分入学、优待政策):可自选填报“积分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①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的,其中:
A. 申报公办小学的,申报人在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时,需按《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附件1),从“户籍所在村(社区)”、“父母持50%或以上产权的自有房产所在区域”、“目前居住区域”三个选项中选择一项申报对应的公办学校,并提交意向申请学校入学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审核。此外,家长可根据自身需求,自愿原则选择“自愿参加中心小学、实验小学新增学位电脑派位”。
a. 选择“户籍所在村(社区)”的,报读对象主要是本村(社区)原居民户籍生(不含大朗社区、长富社区户籍),安排至学区划分表中学生户籍所在村(社区)对应的学校。
b. 选择“父母持50%或以上产权的自有房产所在区域”的,根据家长所提供的房产资料,安排至学区划分表中房产所在地址对应的学校(其中同一房产当年只能选择产权共有人其中一方申报,不能同时申报)。
c. 选择“目前居住区域”的,根据家长所提供的自有房产、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资料,安排至学区划分中学生家长所提供资料地址所在村(社区)对应的学校。
d. 选择“自愿参加中心小学、实验小学新增学位电脑派位”的,为全力保障公办小学学位供需平衡,充分挖掘公办学校资源,大朗镇2026年计划在满足中心小学和实验小学原有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含长幼同校)的学位需求情况下,面向大朗镇符合条件的户籍生增加提供中心小学和实验小学部分一年级学位,新增学位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统筹分配。符合条件的非中心小学、非实验小学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新增学位电脑派位。若选“是”的,家长可在中心小学、实验小学中选一校,多选则不能提交,志愿填报结束后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组织中心小学、实验小学新增学位电脑派位,派中的则可入读中心小学或实验小学,没派中的不影响原学区就读申请;若家长不考虑参加新增学位电脑派位的,则不用选择该项。符合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学区的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已申请长幼同校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并审核通过的户籍适龄儿童,将按正常招生程序进行招录,无需选择参加电脑派位。逾期未报名、未选报“户籍地公办学校”志愿或报名截止后新入户大朗镇的户籍适龄儿童不列入参与电脑派位范围内。
B. 申报公办初中的,申报人在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时,需填报4个不重复的志愿(含1个公办学校志愿和3个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学校志愿),4个志愿都要填满方可提交成功;每个志愿均有6个选项(大朗镇公办初中、大朗启明星初级中学、大朗启东学校初中部、大朗水霖学校初中部、大朗洋洋学校初中部、大朗东明学校初中部)供选择,申请人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填报确定志愿顺序。其中选择“大朗镇公办初中”项只勾选,无须填报公办学校名称,进入公办学校电脑派位环节的户籍生,将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均衡分配到镇内两所公办中学。
②填报“市、镇优待政策学位”的,申报人需按大朗镇相关优待政策指引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线下提交资料审核后,再在网上填报志愿(只须勾选优待政策类别,无须填报志愿学校名称)。
③申报积分入学的,按照东莞市2026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进行。
4. 现场资料审核。网上志愿填报期间,镇教育管理中心将对申请人填报学校志愿是否符合志愿学校条件进行资料现场审核,家长须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到现场审核。其中:
(1)申请公办小学的,于5月28日至5月31日(具体时间以志愿填报学校安排为准),携带相关资料到网上志愿填报意向学校现场审核:
①原居民户籍生报读本村(社区)对应公办小学,只需提供学生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不需要提供房产居所等证明材料;如要跨学区报读其它学校,需提供学生家长位于该学校所在学区的房产或居住地等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与报读其他11所公办学校提供材料一致)。
②报读中心小学和实验小学提供材料:a.学生户口本原件、复印件;b.亲子关系证明,可提供学生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或直接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c.父母或监护人持50%或以上产权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d.查房证明原件、复印件(其中购置政府集体产权的,需出具首次购房的相关佐证材料)。
特别提醒: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的不接受租住证明材料。
③报读其他11所公办学校提供材料:a.学生户口本原件、复印件;b.亲子关系证明,可提供学生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或直接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c.父母或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含查房证明),或已租住3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等。
(2)申请优待政策的,根据《大朗镇2026年招生优待政策一览表》指引,携带优待政策要求的相关申请或证明材料、个人书面申请、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可提供学生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或直接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未入户的,还须提交当地村、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等,到相关部门或意向就读学校申请或现场审核。
大朗镇2026年招生优待政策一览表
(3)申报积分入学的,按照东莞市2026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进行审核,无须现场资料审核。
(4)户籍生申报公办初中的,无须现场资料审核。
注:在现场资料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所填报志愿不符合公办志愿学校条件要求的,申请人应立即到符合条件的对应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尽快在网上修改志愿填报学校。因所填报志愿学校学位已超出招生计划数需调剂至其他学校就读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按调剂计划统筹安排学位。无故不参加现场核验或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原件核验的,视为审核不通过,将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另行统筹安排学位。
5.公布录取结果
镇教育管理中心于2026年7月3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学位安排结果。
6.注册缴费
(1)学生注册缴费。学生家长于2026年7月5日-7月7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相应学位将纳入补录。
(2)学校注册确认。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需要注册的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须在2026年7月8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五)其他相关事项
1. 未在网上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志愿、逾期未报名或报名截止后新入户的大朗镇户籍生入学问题。户籍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志愿、逾期未报名或报名截止后新入户的大朗镇户籍学生,如需申请大朗镇公办学位,由家长填好《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附件2),于2026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携带户籍生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籍生1张小1寸免冠近照到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入读申请。其中申请公办小一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并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不一定是原学区对应的公办学位),若公办学位不足,将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镇内民办学校解决;申请公办初一的,原则上将统一安排至有剩余学位的政府购买学位的镇内民办学校解决。
2.网上报名设备的处理。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进行网上报名指导培训。如出现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及志愿填报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进行网上报名、志愿填报并获得相关帮助与指引,或致电镇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办寻求协助。
二、非起始年级招生(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初二、初三年级)
(一)招生对象
1.小学非起始年级户籍生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户籍生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二)入学办法
1. 申请时间:户籍转学插班生原则上只能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当年6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内)提出转学入读申请,其它时间不接受转学报名申请。
2. 学位安排:
目前大朗镇公办中小学非起始年级公办学位已基本满员。申请2026年秋季插班入读公办中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大朗户籍学生,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按申请学生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申请志愿、家庭住址等情况,统筹安排至大朗镇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一定是原对应学区的学校),超出剩余公办学位数的申请人,将统一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镇内民办学校就读。
已在大朗镇公办学校就读的非起始年级学生(含户籍生、积分制入学、企业员工入学等优待政策),应在已入读公办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本学段学习,期间原则上不接受在公办学校之间插班转学的申请。
考虑到公办学校可能出现在读学生中途转学等情况而新产生空余学位,为充分使用公办学校资源及公平公正原则,可接受已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服务的户籍学生今年再次申请插班公办学校;若再次申请仍无法安排公办学位的,原则上不作转学调整,须回原就读民办学校就读,继续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待遇。
3. 申请程序:
(1)填报志愿及申请表。家长需提前了解大朗镇公办学位剩余情况及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学校情况,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先后顺序提前确定志愿取向,填好《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附件2)。
申请插班小学二至六年级的:须依次填报6个不重复的志愿,包括3所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和3所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小学部)。
申请插班初中八至九年级的:须在政府购买学位的镇内民办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内,依次选择填报至少3所不重复的镇内民办学校志愿。
特别提醒:户籍生申请插班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的,须在该对应学区内父母具有50%或以上的产权房产,不接收租赁类户籍生源。
(2)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提前在“东莞大朗教育”微信公众号预约时间,于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内到镇教育管理中心报名并提交资料,并现场签阅《家长告知书》,知悉相关政策、注册期限等。资料包括:
①《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粘贴学生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不限底色));
②《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并盖学籍专用章);
③学生及家长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④家庭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等(申请插班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的,须提供父母在该校招生区域内具有50%及以上产权的房产证明材料,并同步提供查房证明或佐证材料)。
(3)统筹安排学位。教育管理中心收到书面申请并审核相关资料后,将在2026年8月3日前进行统筹安排,然后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家长报到等事宜。
(三)其他事项:
1. 以上插班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 公办学校不提供非起始年级积分入学学位。
三、相关咨询信息
招生办公室地址: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二楼B215室,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规建财统组一室。
招生咨询电话:81124068、81239282
招生相关信息,可登陆“东莞大朗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东莞市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6年5月6日
附件:
1. 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2. 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
3. 大朗镇2026年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学校名单
4. 大朗镇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5. 东莞市2026年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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